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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洋鏡”裡的中國與婦女:文明的性別標準和晚清女權論述(出版書)最新章節列表,軍事、技術流、賺錢,宋少鵬,全文免費閱讀

時間:2026-05-21 13:07 /無限流 / 編輯:洛辰
主角叫斯賓塞,梁啟超,穆勒的小說叫《“西洋鏡”裡的中國與婦女:文明的性別標準和晚清女權論述(出版書)》,這本小說的作者是宋少鵬寫的一本宅男、技術流、史學研究類小說,文中的愛情故事悽美而純潔,文筆極佳,實力推薦。小說精彩段落試讀:既然不存在男女間革命,馬氏就不需要去檢討私權內部存在的不平等,馬氏譯文中甚至出現了刻意迴避私權討論的痕跡。馬氏的譯文有意無意地淡化和轉化斯賓塞和穆勒對家
《“西洋鏡”裡的中國與婦女:文明的性別標準和晚清女權論述(出版書)》第7部分

既然不存在男女間革命,馬氏就不需要去檢討私權內部存在的不平等,馬氏譯文中甚至出現了刻意迴避私權討論的痕跡。馬氏的譯文有意無意地淡化和轉化斯賓塞和穆勒對家內部不平等兩關係的批評。馬氏在譯文中淡化斯賓塞對英國法律上認可和支援女對男屈從地位的批評,一方面維護了英國文明國的形象,另一方面也可能與他認為傳統兩關係並無不妥的意識有關。

穆勒的《女的屈從地位》很大篇幅是論證家內部女屈從男的法律制度的安排不正義,包括已婚女子失去財產控制權。馬氏在介紹穆勒思想時,不僅沒有介紹穆勒對於私權不平等的批評,而且稱“女人之私權,雖若為其夫之一守護兵然,而猶有管理其財產之權焉,則男女二類猶同等也。至於公權則不然。收女人之賦稅,而不許其置喙於公務,不平莫甚焉。

女人之能與男人,其權必不可不相等”(第二條)。依馬氏在譯文中對於“平等”“平權”之類詞語的嫻熟使用,馬氏應是有意選擇“同等”,而不用“平等”一詞來界定男女間私權。馬氏清楚丈夫充當著女子財產的守護兵,在私權方面不能算是“平等”,但馬氏似乎認為私領域中的守護兵制度(財產所有權的歸屬)雖有違“平等”但無損於“同等”,因為女子“猶有管理其財產之權”的管理權。

如同中國傳統家的主雖從屬於男系家,但一般也可參與家經濟的管理。私權方面男女雖不“平等”但“同等”,表明馬氏對於約翰·穆勒著批評的守護兵制度是女子屈從於男子的不正義法律制度之觀點並不以為然,馬氏關切的是“國家”,強調公權方面的不平等(實質是義務不平等)才是不正義的。馬氏所譯介的約翰·穆勒的該文章第四條稱:“在家間之女人,常有與其或夫得同等之權者。

以此推之,其夫可被選,其妻亦可被選,其女亦可被選。家者,國之脊骨也。在家間如是,在一國中亦何獨不是?!”這一條馬氏明顯認為在英國家內部,兩在私權方面已“同等”了,但私權同等之說法與穆勒的思想差異很大。這究竟是馬氏對於穆勒思想的誤讀,還是馬氏認可維多利亞時代的兩關係,並認為其是公平理的?如果是者,也不奇怪。

因為將女權利納入男權利的“男女一”的別關系,即所謂的“同伴”關係,是作為文明的別標準介紹給中國的。另外,急於維新初鞭的中國士子接引西方文明之首要目的,是革中國之國家形式和經濟方式,並非想徹底改造既有之別關系。

馬氏不僅淡化和遮蔽對於家內部不平等的兩關係的檢討,而且非常警惕兩平等之可能存在的衝突。斯賓塞“女權篇”第八節的主要內容是辯駁兩權利平等之可能造成兩間競爭和衝突的觀點。斯賓塞相信同情心會發雙方對兩權利的互相尊重,本不會引起兩間的紛爭。與斯賓塞的樂觀相比,馬君武特別警惕在兩平等之的未來社會,兩之間可能存在競爭。他在譯文中大量地穿了各守邊界是文明世界規則的訓誡,而斯賓塞的原文本不存在這些訓誡。

在兩關係方面,馬君武的譯文也有意無意地現對於男優越地位的維護。比如,在斯賓塞“女權篇”的第二節,斯賓塞主要駁斥社會上反對男女同權的各種理由,包括女子才智不如男子的說法,以及憑才智分權利的不可能。斯賓塞列舉了各行各業的傑出女,以證明女子的才智並非不如男子,同時提醒讀者要注意到女子這樣的成就是在女子尚被排斥在大學等育機構之外,不能像男子一樣接受訓練的情況下取得的。完全可以理地想象,女子若取得男子一樣的育機會,將會擁有何等才智。斯賓塞並沒有明確地說現實生活中女子才智弱於男子,他的重心在於批評男子對於女子的排斥,比如當時仍盛行的對藍女(blue-stockings) [82] 的偏見仍阻礙著女對文學榮譽的追。馬氏譯文卻做出了現實中女子才智低劣的論斷,儘管他把低劣的原因歸於當的女學不發達和女子無心,並不是真劣,在女學大興之可以得到改善。斯賓塞認為既有的生活方式抑制了女子的雄心,而馬氏卻認為是女人自己的問題,“女人入世既,自無諸等茨挤發起其雄心”。斯賓塞批評男人對女人的排擠,而馬氏把責任歸於舊俗,而不是男子——他把藍女的典故譯成“女人之育多因舊習俗……不許其與男通往來”。斯賓塞把權利定義為運用各種才能的自由,在邏輯上,權利與才能強弱優劣無關,只與行使的自由有關。馬氏譯完斯賓塞的權利概念之,添加了自己的評論“正惟女人之心才不及男人也,則當有同等之權利,以練習其固有之能,而發達其心才。女人有生命,即莫不有能,惟無與男人同等之權,故不能自由練習之,遂較男人為劣耳”。智男愚的定位實則也現在維新人士對“無才是德”的傳統女子形象的建構和男子倡女權開民智的呼籲中。

馬君武的譯文顯示出明顯的男優越,這種優越表面上來自於別,更層次的原因是知識的特權。這裡的知識不再是“意見”,而是“公理”“真理”“公義”。“公理固無男女之別也”,“男女同權者,自然之真理。稍有知識者孰不認之,然反對者正不鮮,夫皆無說以自堅也”。 [83] 英文原文中並無“稍有知識者孰不認之”如此傲慢的用語。就斯賓塞寫作時的語境,女權利是他還需要與本國同胞論辯的一種意見。馬氏譯文已然將其轉換成不容置疑的真理和公理。當然,知識的權威也賦予了改革者戰傳統、革中國社會的權威和正當,而這種知識的權威很大程度上來自於對文明論“真理”的確信。在別關繫上,知識的權威有知識的優地位維持和再構了男對於女別優。男透過對文明和女權思想的譯介和傳播,擁有了掌新知識和開啟新世界之門的特權,也擁有了擔當女的拯救者和邁向新世界導師的資格。比如,學習了馬氏轉譯的西方女權理論,接受西方文明洗禮而“覺悟”的金天翮,著《女界鍾》以喚醒沉之中國女子。其在對女子充同情和溫情的文字中,直言不諱地表達了掌新知識的男子的優越和作為女拯救者的責任。“數子之學說……掠太平洋而東至於中國。”“中國男子已有所耳聞並覺悟,可嘆中國女子卻充耳不聞、聞而不醒。”“我中國二萬萬同胞兄於黑暗世界,覺一線之陽光入牗,熨眼起視,鼻達腦,萬聲一嚏。起步心,挲自由之樹,灌溉文明之花。…… 獨我二百兆同胞姊,猶然旒 纊,桎梏疏屬,冬 訴夢,篋言愁,絕不知文明國自由民有所謂男女平權,女子參與政治之說也。苟知之,必且以為怪也。” [84] 所以,“婆心說法,苦陳辭”,著此《女界鍾》。

綜上可見,馬君武的翻譯是在晚清獨特的歷史語境下,在自己的概念世界中對原文行跨語際的轉介。透過一系列有意無意地遮蔽和轉化,既維護了西方文明的形象,又傳達了對中國當時所處情的時代關切:改造東方專制君主制,建立現代民權-民族國家,實現國家獨立和富強,使中國與西方國家同列萬國公會,晉升文明世界。指引這份關切的是西方文明論。在列強環伺的全世界格局中尋國家自主和富強的望使馬君武輩的維新人士注重突顯權利和自由的自主核心,將作為民權一部分的女權——實踐個人才能的自由,轉換為擺脫專制獲取自主的鬥爭。自強邏輯又把權利轉化為責任,嵌的群-己關係把個人的自由和權利轉化成國民的國責任,從而把女權的思想和實踐引到反抗專制國家、履行國義務的軌上,凸顯了女政治權,卻迴避和擱置了對於傳統家內不平等兩關係的檢討。男利用掌文明化公理的新知識特權,再造了男對於女別優

解說: 《女子世界》共發行17期。此封面第一次出現在第10期,續用5期。畫面中,最引人注目的是穿著西式裝站在高臺上的女子,從她的臉無法分辨是中國女子還是西洋女子,舉著三旗俯視並引導著門外的人群入一個新的空間。畫面左上角是兩幢西式的三層洋,類似校舍或宿舍。儘管雜誌編者並未明示此封面之義,但還是很容易讓讀者意會這就是新式女學堂。夏曉虹授的研究認為,從第10期的“社說”開始,標誌著《女子世界》的主導傾向從倡導“女權”轉向“女學”(參見夏曉虹《晚清女與近代中國》,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第67~101頁)。從畫面看,《女子世界》所設想引領中國女學的標準應仍是西方女。“三旗”很容易讓人聯想到《女子世界》創始人之一金天翮在《女界鍾》中所稱:“吾願貢文明之花圈,張獨立、自由、平等三之徽幟,以祝我中國女權之萬歲。”(參見金天翮《女界鍾》,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第53頁。)封面中站在高臺上的女引領者寓意把已有脫軌傾向的“女權”和“女學”引向他們心目中的方向。在第10期的“社說”《女界之怪現象》,丁初我嚴厲批評了“略受新學”的女流與“借運女界之美名”的新志士行“桑間濮上之風”,斥之為“偽文明”,認為這只是某些人假借“西國數千年來養成之新德”為自己的“營私飾”提供利,擔憂此風滋,群起詬病,最終造成國民結不敢談新學,斷中國邁向文明的希望,這些新女子就成了“文明之罪人,亡國之媒介”。對試圖超越傳統家秩序之新女,丁氏斥之為“文明之蟊賊”,喪失了擔當“國民之”和“文明之”的資格。可見,丁氏和金氏之類的維新人士看重的是“女權”對於文明中國之作用,所以更重視女在家外的權利(確切地說是義務),而不願打家內的傳統別秩序(即筆者在本章所討論的內容)。丁氏甚至在“社說”中斷言“女子苟無舊德,女子斷不容有新文明”。

[1] 鄭觀應:《西學》,《盛世危言》,陳志良選注,遼寧人民出版社,1994,第30頁。

[2] 梁啟超:《論譯書》(1896),載張品興等主編《梁啟超全集》第一卷,北京出版社,1999,第45頁。

[3] 梁啟超:《西學書目表序例》(1896),載張品興等主編《梁啟超全集》第一卷,北京出版社,1999,第82頁。

[4] 梁啟超:《新民議》(1902),載張品興等主編《梁啟超全集》第三卷,北京出版社,1999,第620頁。

[5] 商務印書館1995年出版的《女屈從地位》譯成“約翰·穆勒”,馬君武譯成“彌勒”。清末論述都沿用馬氏譯法“彌勒”。為尊重原文,此章中的所有引文都按“彌勒”。

[6] 〔〕須藤瑞代:《中國“女權”概念的遷:清末民初的人權和社會別》,第52頁;小和子:《馬君武的翻譯與本》,載王政、陳雁主編《百年中國女權思研究》,2005。

[7] 劉人鵬:《“中國的”女權、翻譯的望與馬君武女權說譯介》,臺北《近代中國女史研究》1999年第7期。

[8] 原文為:“吾儕今之責任,在輸入泰西政法、格致等等美新之學術,殆既審我漢種之文明,果高勝於他族,然自立之論可起也;既審我漢種之文明,果並駕於歐西,而排外之論可起也。”(參見莫世祥編《馬君武集(1900~1919)》,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1991,第2頁。)

[9] 莫世祥編《馬君武集(1900~1919)》,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1991,第1~3頁。

[10] 夏曉虹:《晚清文人女觀》,作家出版社,1995,第71頁。

[11] 金天翮(1874~1947),原名金天翮,字松岑。與章太炎、鄒容過從甚密,曾資助出版《革命軍》,自是認同文明論。

[12] 1903年8月由大同書局出版,數月即告售罄,本修訂重版。

[13] 〔〕須藤瑞代:《中國“女權”概念的遷:清末民初的人權和社會別》,〔〕須藤瑞代、姚毅譯,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0,第51頁。

[14] 柳亞子為《女界鍾》所寫的“敘”中稱:“今者彌勒約翰、斯賓塞之學說方渡太平洋而東來,西方空氣不自覺而將滲入於珠簾繡閣之中,掬甘以灑自由之苗,捧樂土以培文明之樹。”(載金天翮《女界鍾》,第85頁。)

[15] 金天翮:《女界鍾》(1903),陳雁編校,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第1頁。

[16] 孫雄:《論女學宜注重德育》(1906),轉引自李又寧、張玉法編《近代中國女權運史料(1842~1911)》,傳記文學社,1975,第624頁。

[17] 吳江姓王壽芝慕歐:《黎裡不纏足會緣由》,《警鐘報》1904年3月13,載李又寧、張玉法編《近代中國女權運史料1842~1911》,臺北傳記文學出版,1975,第867頁。這篇文章被認為是柳亞子捉刀代筆之作,“慕歐”之名就已意味神昌地表明其心。(夏曉虹,1995:71;劉人鵬,1999:7)

[18] 夏曉虹:《晚清文人女觀》,作家出版社,1995,第71頁。

[19] 劉人鵬:《“中國的”女權、翻譯的望與馬君武女權說譯介》,《近代中國女史研究》1999年第7期。

[20] 又一說是1890年,按商務印書館1999年出版的《社會靜學》的出版說明,作者在1890年鑑於他本人的學術觀點和客觀情況的發展化,對全書做了刪節涯蓑,中文版就是據1890年的版本翻譯而來。但無論是1890年還是1892年,可以肯定的是在馬君武翻譯1851版時,斯賓塞的觀點已發生化了。

[21] 劉人鵬:《“中國的”女權、翻譯的望與馬君武女權說譯介》,1999。

[22] 〔〕小和子:《馬君武的翻譯與本》載王政、陳雁主編《百年中國女權思研究》,復旦大學出版社,2005。

[23] 馬君武:《彌勒約翰之學說·二女權說(附社會人女權宣言書)》,《新民叢報》1903年30號。

[24] 金天翮:《女界鍾》(1903),陳雁編校,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第3、7頁。

[25] Herbert Spencer,Social Statics (1851),http://oll.zhaiyuedu.com/titles/273.

[26] 莫世祥編《馬君武集(1900~1919)》,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1991。

[27] 夏曉虹:《晚清文人女觀》,作家出版社,1995,第68頁。

[28] Herbert Spencer,Social Statics (1851),http://oll.zhaiyuedu.com/tittles/273.

[29] Herbert Spencer,Social Statics (1851),http://oll.zhaiyuedu.com/tittles/273.

[30] 〔英〕約翰·斯圖爾特· 穆勒:《女的屈從地位》(1869),汪溪譯,商務印書館,1995,第303頁。

[31] 馬君武:《女權說(附社會人〈女權宣言書〉)》,載莫世詳編《馬君武集(1900~1919)》,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1991,第143頁。

[32] 來由男主導的五四青年的“反封建”話語,把反家專制的重心落在-子關係上,反對制,而遺落了對家中男-女關係的檢討。雖是話,但這種盲視和遮蔽卻在清末民初維新人士引介女權時就已種下。接受馬君武思想影響的金天翮和丁初我把這種因果關係展現得更清晰明確。在清末女權論述中,彰顯與重視對男女間關係重構的是何(殷)震在無政府主義框架下的“女界革命”的論述,參見本書第四章。

[33] 金天翮:《女界鍾》(1903),陳雁編校,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第48頁。

[34] 個人的確立,在知識觀念層面上,依託近代生物科學和生物人觀念的確立;在政治社會層面,需要依賴國民-國家的結構。在這個意義上,國民是由國家創造的。參見宋少鵬《清末民初“女”觀念的建構》,《中國現代文學研究叢刊》2012年第5期。

[35] 梁啟超:《論近世國民競爭之大及中國途》(1899),《飲冰室集》文集之四,中華書局,1989,第56頁。

[36] 梁啟超:《新民說·論步》,《飲冰室集》專集之四,中華書局,1989,第59頁。

[37] 梁啟超:《國論》(1899),《飲冰室集》文集之三,中華書局,1989,第69頁。

[38] 梁啟超《新民說·論步》,《飲冰室集》專集之四,中華書局,1989,第58頁。

[39] 梁啟超:《國論》(1899),《飲冰室集》文集之三,中華書局,1989,第69頁。

[40] 比如張之洞在《勸學篇》(1898年4月)中,把三綱五作為“中國之為中國”的本質特徵,從君為臣綱出發,稱“民權之說不可行”。對於“民權”這個語義尚未穩定的新詞,張氏是從主-謂結構的古典漢語的組詞方式來理解其義的,把“民權”理解為“民攬其權”,而與“君權”相對抗。張之洞稱“考外洋民權之說所由來,其意不過曰國有議院,民間可以發公論、達眾情而已,但民申其情,非民攬其權。譯者其文曰‘民權’”,“近摭拾西說者甚至謂人人有自主之權,益為怪妄”。他認為議院作為“發公論、達眾情”之所,中國就有“廷臣會議”“紳局公議”,紳民還可以上書,所以,“民權不可僭,公議不可無”。梁啟超的《國論》寫於1899年2月,明顯是在回應張氏之類的觀點。

[41] 梁啟超:《國論》(1899),《飲冰室集》文集之三,中華書局,1989,第68頁。

[42] 梁啟超:《國論》(1899),《飲冰室集》文集之三,中華書局,1989,第77頁。

[43] 金天翮提倡首當恢復女子六項私權:入學之權利、友之權利、營業之權利、掌財產之權利、婚姻自由之權利。

[44] 金天翮:《女界鍾》(1903),陳雁編校,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第5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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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洋鏡”裡的中國與婦女:文明的性別標準和晚清女權論述(出版書)

“西洋鏡”裡的中國與婦女:文明的性別標準和晚清女權論述(出版書)

作者:宋少鵬
型別:無限流
完結:
時間:2026-05-21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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